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6023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816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95号 主 题 词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银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银: 经查,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新材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翼威)系正威新材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3月25日,持有 127,4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55%。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正威)系深圳翼 威一致行动人,持有41,3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4%。2023年11月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深圳翼威持有的34,396,100股正威新材股票执行司法再冻结(质押转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5.28%。2023年11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翼威持有的全部正威新材股票127,400,000股执行轮 候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