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现场 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1、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