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