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融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TopsecTopsec(SZ:002212)2023-12-25 11:1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