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班子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 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