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 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