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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ATCATC(SZ:002227)2023-12-21 12:2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 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 的资格和能力。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续聘廖晓霞女士为公司总裁;同意续聘吴云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兼董事会秘书;同意续聘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同意聘任麦炜杰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公司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