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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002242Joyoung(002242)2023-10-30 12:24

九阳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 30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全部为公司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委员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