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九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 30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之决议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过半 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在委员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