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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YANTAI TAYHOYANTAI TAYHO(SZ:002254)2024-01-15 11:24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 决议的合法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构,行使法律、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赋予的职权。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 中,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ESG 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设独立董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