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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YANTAI TAYHOYANTAI TAYHO(SZ:002254)2024-04-28 08: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泰和新 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保证 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累计有效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固定收益类或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