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监 事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 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 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股东大 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职工担任的监 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所有 股东的权益; (二)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