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 (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3年,连选 可以连任。独立董事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定战略方面, 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战略研究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作决策 方面,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决策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并监督经理 层高效运行;防风险方面,董事会应推动完善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 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第六条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完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建设工业集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