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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业: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 (2023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建 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