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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业: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特种装备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0月)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特种装备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特种装备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成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 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发生本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的情形,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四条、第五条 的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九条 特种装备委员会成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以兼任董事会其 1 第一条 为适应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种装 备产业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特种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水平和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质量 和效率,降低决策风险,促进董事会特种装备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特种装备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 程》《授权管理办法》及本工作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