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且确认送达。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3,944,364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 81,591,654.6 元,未超过 2023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 额。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符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