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深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 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汶 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1716号),博深股份获准向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东海基金- 郑如恒-东海基金-金龙14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发行53,119,213股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