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奇正藏药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现就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