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于对梁健锋、梁俊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7号
CHAOHUA TECHCHAOHUA TECH(SZ:002288)2024-04-15 11: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 年 4 月 2 日 关于对梁健锋、梁俊丰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梁健锋、梁俊丰: 经查,因梁健锋未履行相关债务纠纷司法判决,兰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向梁 健锋下发《执行裁定书》,拟对梁健锋持有的广东超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或公司)1.02 亿股份进行折价 或者拍卖、变卖,梁俊丰等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1 月 28 日,兰州中院向梁健锋发出执行通知书,拟采用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方式强制过户你们合计持有的 1.25 亿股超华科技股 票,拟处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9%。你们作为超华科技 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按规定告知超华科技你们所持公 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导致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你们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82 号,下同)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 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