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华科技公司的关注函
你的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超华科技和你被立案调查期间,涉 嫌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3.4.1 条及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根据相关 规定,拟对你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63 号 梁健锋: 2024 年 2 月 29 日,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超华科技)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的公告》称,超华科技和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 会决定对超华科技和你进行立案调查。 2024 年 4 月 19 日,超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显示,你所持公司 4500 万股已于 4 月 15 日被司法划转,被动减持股份占超华科技总股本比例为 4.83%。 对此,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上述 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4 月 18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