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林萌先生、监事吴晓丽女 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且无法保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现将所涉事 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林萌表决意见及反对/不能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 理由 本人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收到审议 2023 年半年报的会议通知,8 月 28 日会 议召开前临时收到更新后的财务报告,核对两版报告内容后发现两份报告前后不 一致的数据很多,其中还存在明显的数据错误、偷换概念等严重错误。同时,临 时调整报告内容的行为也致使本人没有充分的时间去核对数据调整的合理性,且 公司也未提供任何调整的理由和解释,导致本人难以判断本次会议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