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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YSDZYSDZ(SZ:002289)2023-12-05 11:0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立副董事长。董事长、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