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和《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5)。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利安达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通知函》,现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