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吴志旗先生、白建军先生、林彬先生、邵举洋先生、周 敬淞先生、骆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张海霞女士、廖中新先生、杨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 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