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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缆重整延期的公告
ZHONGLI GROUPZHONGLI GROUP(SZ:002309)2024-01-19 10:13

苏州中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债 务人或管理人应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有正当理由的,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延期三个月。现常州船缆管理人以 常州船缆拟与中利集团系公司协同重整,中利集团进入正式重整尚需要时间为由, 请求本院裁定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 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缆重整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于近日收 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 苏 05 破 2 号】,苏州中院裁定准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 船缆")延期三个月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截至目前,中利集团重整的相关层报审查工作正在江苏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