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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方园林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334 号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16 号)。 《立案告知书》显示,你公司存在以下涉嫌违法行为: 2019 年 12 月,你公司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 PPP 项目相关成本 2,232.19 万元, 但未在 2019 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 3,541.84 万元,直到 2022 年 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你公司 2019 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 产各 3,541.84 万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虛增资产各 3,541.84 万元,2022 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 3,541.84 万元,你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你公司时任董事长慕英杰、时 任董事兼总裁刘伟杰为上述涉嫌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 1 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