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方园林的监管函
我所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就上述违规事项向公司及其他相 关当事人发出《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程向红、王谭亮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01 号 程向红、王谭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 号)等查明的事实,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 年 6 月,公司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 PPP 项 目(以下简称广西贵港项目)。2019 年 12 月,公司根据与供应 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 2,232.19 万 元,但未在 2019 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 3,541.84 万元,直到 2022 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 2019 年度虚增收入、营业利润 及资产占比分别为 0.44%、45.28%和 0.08%,2020 年度、2021 年 度虚增资产占比分别为 0.08%和 0.08%,2022 年度虚减收入、营 业利润占比分别为 1.05%和 0.62%。公司 2019 年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