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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RETPRET(SZ:002324)2023-08-10 08:55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事项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 结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 未改变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 构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