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洪涛: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4〕 第173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你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 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 细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 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 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 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如深交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