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象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 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 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