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我们于近日收到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新材"或 "公 司")转来的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 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67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根据贵部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 对年报问询函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 回复如下: 一、问题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无法确认重要子公司固定资产等列报的准确性。根据审计报告,新纶电子 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纶功能材料(深圳)有限公司、新纶光电材料(常 州)有限公司、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为重要子公司。上述四家公 司涉及固定资产金额 126,050.05 万元,无形资产金额 3,584.12 万元,长期待 摊费用 647.56 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上述四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