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2023年12月)
1 | | (一) 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 | 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三十二条 | | --- | --- | --- | | | (二) 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 | 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 | | (三) 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 |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 | | 具体情况; |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 | 4 | (四) 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 法院提起诉讼。 | |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证券法》第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 | 四十四条规定的,董事会将参照上款规定履行义务。 |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 | | | | 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 | | 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 | | | 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 | | |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