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纶:关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XINLUNXINLUN(SZ:002341)2024-06-12 10:57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6752 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新 材料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 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纶新材料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新纶新材料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