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本次董事会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聘任程序合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是经法定 程序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合法。公司在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我们注意到: 本次提名充分考虑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已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且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 有与《公司法》第 146、148 条和《公司章程》第 94 条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任职资格合 法,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