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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CLCHCLC(SZ:002344)2023-08-24 11:3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海宁中 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 2023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保平 杨大军 王 进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规范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有效 地防范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