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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独立董事制度
HMJTHMJT(SZ:002356)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促进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规范、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赫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