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 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职责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 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