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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HMJTHMJT(SZ:002356)2023-12-05 11:16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 价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 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领域专业人士。同时,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产生,报请董事 会批准。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