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运作,确保监事会依法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 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 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评价。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 监事,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 数表决通过。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