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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Yatai pharmYatai pharm(SZ:002370)2024-03-29 14:0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 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协助, 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