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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MENDALEMENDALE(SZ:002397)2023-12-04 11:3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352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1645751000 名 称 关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你公司披露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称李国富持有你公司42.623%股权,李国富与刘彦茗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李国富实际可支配你公司75.4099%表决权,李国富为你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经查,李国富于2022年6月21日与刘必安签署《代持股协议 书》,协议书载明刘必安委托李国富持有你公司股权,委托持股比例为 42.62%。刘彦茗于2022年3月10日与刘必安签署《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股 权代持协议》。《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系你公司实际法定代表 人,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股权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委 托刘彦茗作为代持人,持有你公司32.78689%股权。此外,你公司收购湖南梦 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3.85亿元收购资金中,3.35亿元来自刘必安安排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