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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刘必安、李国富、刘彦茗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002397MENDALE(002397)2024-01-22 11:11

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C4 栋 902 房; 刘必安,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李国富,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59 号 关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刘必安、 李国富、刘彦茗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 2 — 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严重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控制情况的判断,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第 3.4.1 条、第 3.4.2 条的规定。 刘必安、李国富、刘彦茗作为本次股权代持的实施、参与主 体,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刘彦茗,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查明的事实及湖 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股份"或"公司") — 1 — 相关公告,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森")、 刘必安、李国富、刘彦茗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