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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DFDDFD(SZ:002407)2023-10-30 10:28

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关于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持有有权机关-河南省司 法厅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410000MD022356XQ号《律师事务 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依法具有执业资格。 撰写、签署《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 见书》")的孙勋涛律师及马瑞菊实习律师均为本所的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经办律师"),依法均具有执业主体资格。据此,本所及本所 经办律师业已具备撰写、签署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体资格。 本所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聘 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应贵公司之请求,特委派本所经办律师列席并见证 了贵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同)下午14时30分召开的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本所经办律师依法审核、验证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 有关程序、召集人及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