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