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2月)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 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 司、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组织实施独立监督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遵循了公司的方针、政策 和计划,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 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由 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 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 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根据公司发展规模和审计工作实际需要, 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 计、审计等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