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贵州百灵企业 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并拟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对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二)研究并拟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政策与 方案,并负责对薪酬激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自行制定薪酬;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