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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GZBLGZBL(SZ:002424)2024-02-29 09:54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