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670 号 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 亿元,较 2022 年度由盈转亏。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 告。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安顺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 212 号; 姜伟,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牛民,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 李红星,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查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1 —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1 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姜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民、财务负责人李 红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