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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 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 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 以下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