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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公正的 原则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并对相关情况进 行详细了解,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3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系为满足公司发展和日 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任其龙 黄灿 雷新途 2023年11月20日 (本页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 ...